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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学系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奖助办法(试行)》,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1、凡我系在册的二年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不区分二级学科(专业),统一排序。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三等奖学金,4000元/人。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一年级所有课程全部及格。

        四、评审细则

根据一年级学位课,按照加权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确定排名次序。若出现排名相同者,则以公共课加权平均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确定排名次序。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五、评审组织

工程力学系成立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课程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系主任、系书记

成    员:系副书记、系副主任、导师代表3人、科研秘书、研究生代表2人。

        六、评审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课程奖学金的在册二年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如实提交个人一年级课程成绩。工程力学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我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我系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

        七、其他

1、研究生课程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科研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超过学校规定学制的;在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科研工作中给学校、系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本细则自2021级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由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工程力学系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