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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是不断壮大党的队伍,使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之一。培养和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是指党支部对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献身的优秀分子着重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在他们具备入党条件后,及时将他们吸收为党员的全过程。学生党支部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学生党支部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入党申请书 按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学生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积极鼓励群众向党组织靠拢,扩大积极分子队伍。一般新生入学后,党支部和团总支联合组织对团支书的培训,由团支书在班内对同学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大家踊跃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人真诚地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这是他的思想觉悟已达到一定水平的标志,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便于党组织对申请入党这一意识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这是争取入党的第一步。因此,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 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和决心;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本人政治历史的重要情节应提出证明人,必要时应该写详细的自传;如果本人历史上犯过错误或受过奖励、处分,也必须如实写清楚,对党要忠诚老实,不得隐瞒和伪造。学生党支部对群众所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档案管理并做好登记。对申请书递交时间,申请人所在班级等登记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上。 

二、团组织推优推优工作,即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重点培养对象。团章规定:基层团组织有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的任务推优的基本程序是:团支部经过对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考察考核,通过团员民主评议,确定出推优对象。将推优对象的日常表现及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团总支讨论通过后,填写《优秀团员推优表》,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给推优对象所在党支部备案。推荐对象经党组织讨论后暂不够发展条件的,负责推荐的团组织要认真向党组织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可以继续推荐。

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从推优中推荐优秀者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加派一名党员(最好是正式党员)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人。联系人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所在团支部,共同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工作。联系人要定期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考察表。联系人制度作为力学系的一大特色,在培养发展党员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便于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并针对其具体状况做出反应。同时,积极分子也可以利用好这个平台,更好地了解党组织,在交流的过程中获得提高。具体操作过程如下:首先由培养人主动找积极分子联系,建立良好的交流关系,经常同他们接触和谈心,解决他们的疑问,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耐心细致地进行个别帮助,要求他们努力改正缺点、弥补不足,帮助他们进步。另外党支部应给积极分子创造学习的条件,经常组织他们听党课,提供他们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的机会。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吸收他们旁听支部大会并参加学习讨论;参加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新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或者支部专门组织一些针对积极分子的活动,提高他们入党的认识与积极性。根据积极分子的具体情况,结合他们担任的社会工作、本职工作等,让他们多与群众接触,要求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对他们加强锻炼与培养。

四、初步考察 初步考察阶段主要是考察积极分子的政治品质、个人的思想觉悟和入党动机及平时表现。党支部指派的联系人及培养人要通过支部组织的学习等活动,掌握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与态度;通过他们所递交的思想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现状;通过直接谈心,或向周围的群众了解积极分子的日常表现。

五、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经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综合各项条件,将入党积极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下到所在团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听取群众意见。党支部需指派两名党员列席民主评议会,听取群众的评议意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质,学习情况,入党动机与态度,联系同学、发挥作用等情况。会议将本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要求出席人员如实地反映该同学的状况。会后由所在团支部提交一份详细的会议记录以及团支部评议意见。列席党员参加完评议后需填写党内外群众座谈纪录,并将会议中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于联系人,由联系人对该入党积极分子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其再进步。

六、确定发展对象 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再培养和再教育以后,具备以下条件即基本成熟:年满十八周岁;培养教育了一定时间;政治审查基本合格;本人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听取党小组、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基本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后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方法是:主要是整理查阅发展对象的有关档案材料,从党支部管理的所有入党申请人的材料中整理出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再加上团组织推优推荐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记录、民主评议会议记录、班级团支部推荐意见、党支部推荐意见。同时对其主要社会关系涉及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最后形成一份综合的政审材料。将政审材料等准备齐全,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学生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将讨论名单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在群众无异议的前提下,提出发展意见,提交系党委审核,经系党委讨论决定后,提交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七、发展 党支部需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入党介绍人。凡是正式党员,不分党龄长短,不论职务高低,只要对发展对象过去和现在的情况比较了解,并能向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都可以当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但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预备党员同样有义务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可以在党组织的委托下,担任一些培养考察积极分子的工作。在讨论吸收党员的会议上,预备党员可以对入党申请人发表意见。党支部应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记载了一个同志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党组织的审批过程,是一个同志获得政治生命的极其重要的档案材料。因此,党支部和入党申请人都必须严肃认真地对待。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一般为支部书记),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教育和引导,教育其认识填写的重要性,表明党组织吸收一个同志入党的严格手续和党组织的严密性,因此,必须严肃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八、组织召开党员发展大会接受新党员入党,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且做出决议。召开发展新党员大会是一件严肃的工作,是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加入党的组织的重要会议,也是对全体党员和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的有效形式,必须引起党支部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入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向到会党员汇报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情况、考察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意见,提请大会讨论;到会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和进行讨论;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举手进行表决,并宣布表决结果;宣读支部大会决议。支委会将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支部大会决议等材料一并报系党委审核,由系党委选派专人(总委书记本人或其他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经系党委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员发展和培养工作是党支部的重中之重,要求每位党员都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慎重的发展党员。做到对组织负责,对被发展同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