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力学系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力学系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完成高质量学位论文,结合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及工程力学系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位论文外审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均在80分以上。
二、评分细则
1、依据学位论文校外评审、论文答辩以及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其中位论文外审成绩占30%,论文答辩成绩占比30%,研究成果占40%。三部分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后加权求和即为最终评分;
2、研究成果量化积分标准依据《工程力学系研究生科研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三、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成果内容应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或为本人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且必须是在规定时间内发表(含录用)或审批的;
2、会议论文、以期刊名义出版的会议论文、增刊论文均不能作为申请优秀学位论文的成果。
四、评选组织
工程力学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初评推荐工作。
五、评审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校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石家庄铁道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请导师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向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打分排序,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我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
六、其他
1、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本办法自2024届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工程力学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工程力学系
2024年4月